社區飼養寵物的糾紛,往往是因為「住戶權利」與「生活品質/公共衛生」之間的平衡難以界定。由於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第16條僅規範「不得妨礙公共衛生、安寧及安全」,並未全面禁止養寵物,因此社區規約的制定顯得至關重要。
以下為您整理社區可以訂定、且具備實務管理效益的寵物飼養規範建議:
社區寵物管理規範清單(建議納入規約)
- 公共空間規範:
- 繫繩與防護: 寵物進入公共空間(電梯、大廳、中庭)時,飼主必須使用牽繩,體型較大或具攻擊性的犬隻應配戴嘴套。
- 電梯搭乘: 為避免鄰居恐懼或過敏,可規定搭乘電梯時,飼主須將寵物抱起或將其安置於提籃/推車內,或避開尖峰時段搭乘貨梯。
- 排泄物處理: 寵物隨地便溺必須由飼主立即清理乾淨,若遭投訴且查證屬實,應處以一定金額的清潔費或罰款。
- 噪音與干擾控制:
- 吠叫規範: 若寵物於夜間或連續性持續吠叫,經住戶反映且勸導無效者,飼主需負擔改善責任(如:加強居家隔音或尋求行為訓練),避免影響公共安寧。
- 衛生與防疫:
- 疫苗接種: 社區可要求住戶提供寵物合法接種狂犬病疫苗及定期預防針之證明(建議每年更新登記)。
- 寄生蟲防護: 要求飼主定期為寵物除蟲,防止公共區域產生跳蚤、壁蝨等害蟲。
- 行為約束(禁止事項):
- 禁止特定區域: 若社區設有室內兒童遊戲室、閱覽室或健身房,可明訂禁止寵物進入(導盲犬除外)。
- 破壞賠償: 若因寵物行為導致公共設施損壞(如:抓損牆面、咬壞沙發),飼主須負擔全額維修或清潔費用。
相關法律條文:
1. 動物保護法: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M0060027
2.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4項: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D0070118&flno=16